移民及难民委员会新程序规则落地:庇护申请告别基础声明表。
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委员会(IRB)11月3日宣布,修订后的难民保护分部(RPD)程序规则当天起正式实施,相关修订文本以SOR/2026-219号刊登于11月4日的《公报》第二部分。这轮修订是为了对接《加强加拿大移民系统与边境法案》带来的庇护流程重构——IRCC与CBSA的接收端在11月3日切换到单一在线申请,分部的听证端规则也随之重新校准。同日,分部还更新了程序问题的实践公告,并出台临时过渡安排,给申请人和代理人留出适应时间。
基础声明表成为历史
最直观的变化是沿用多年的基础声明表(BOC表)退出舞台。今后申请人不再单独填写这份表格,同样内容的"基础声明信息"将作为庇护在线申请的组成部分,连同身份与旅行证件、签署声明一并提交给IRCC,再由部长一方在案件转介时移交给RPD。转介之后如果情况有变或需要补充,申请人须用分部专用的变更表书面说明新增或修改内容与原版的差异,时限是在收到出庭通知后五天之内送达。从规则设计看,申请叙事的"一次成文"取代了旧的两段式填报,叙事一致性变得比以往更重要——转介后想要推翻或大幅修改原有说法,难度和审查强度都会上升。
个人文件时限重构,过渡期宽至六十天
文件递交时限是本轮修订幅度最大的部分,规则按转介日期分三档执行。在2026年11月2日或之前转介的案件,仍沿用旧规,个人文件须在听证前十天提交;2026年11月3日至2027年1月3日之间转介的案件,适用临时过渡安排,个人文件在转介后六十天内提交即可,且无需另行申请,自动适用;2027年1月4日起新转介的案件,个人文件时限收紧为转介后三十天。所谓个人文件,指与申请人本人和主张直接相关的材料,例如身份证明、警方报告、医疗记录等。国别条件类文件,如人权报告等背景材料,仍维持听证前十天的旧时限;回应部长或分部提交材料的文件,则须在听证前五天内送达。逾期文件需要另行提出迟交申请,由审理委员裁量是否接纳。
改期收紧、传真停用与弃置新规
程序层面的其他调整同样值得留意。听证日期和时间今后原则上不得变更,只有紧急情况或超出当事人控制的情形例外,且当事人须已尽合理注意,申请改期至少应在听证前三个工作日提出,医疗急症等突发原因除外;申请未获答复时,当事人仍应按原时间出庭。文书送达方面,RPD不再接收传真件,只有被拘押的申请人除外;有代理人的必须走"我的案件"在线门户,无代理人的申请人暂时可以使用电子邮件,直到被邀请转入门户。围绕弃置认定的新规则也延伸到了转介之前: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供文件或未出席面谈的,部里在放弃转介前可启动弃置程序,但必须先给申请人书面或专门听证的回应机会,避免程序上单方面定性。
申请人现在应该做什么
对正在走流程的申请人来说,新规则把举证准备的起点大幅提前:过去可以在拿到听证日期后倒排十天准备个人材料,未来转介后三十天就是硬杠杠,因此从提出申请的第一天起就应着手整理身份、经历和受迫害证据。六十天过渡期覆盖的是11月3日至明年1月3日之间转介的案件,这批人时间相对宽裕,但材料质量并不因此打折。所有文书一律走门户或邮件通道,传真通道的关闭意味着依赖传统方式的申请人须尽快完成门户注册。程序规则的全文与过渡安排细节,可在委员会官网及《公报》第二部分查阅。
本文引用于: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委员会公告及《加拿大公报》SOR/2026-219号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