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
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之后,申报海外资产看的是「成本价是否超过 10 万加元」,而不是市值有没有涨到 10 万加元。只要在一个税务年度内的任何一个时点,所有「特定海外资产」的成本合计超过 10 万加元,就要提交 T1135 海外收入核实表。成为税务居民的那一年可以免于申报,从第二个税务年度起开始计算。申报截止日期与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一致:一般个人为次年 4 月 30 日,自雇人士为 6 月 15 日,但欠税余额仍须在 4 月 30 日前缴清。漏报的罚款按每天 25 加元计算,且会延长税局对该年度全部事项的重新评税期限。
一、先把税务居民身份定下来
海外资产申报的前提是税务居民身份。加拿大的税务居民认定不只看居住天数,而是综合考察居住联系:是否有固定住所、配偶与子女是否在加、是否有本地银行账户与驾照、医疗保险登记情况、以及离境时间长短等。
对于新移民,需要留意几个节点。
- 确立税务居民身份的日期:通常是入境定居、开始建立居住联系的那一天。这个日期非常关键,因为它决定了资产成本重估的基准日。
- 身份确立当年的处理:成为税务居民的那一年,T1135 可以免于申报。
- 第二个税务年度起:从下一税务年度开始,只要达到门槛就必须申报。
税务居民与永久居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持学习许可或工作许可在加居住的人,也可能构成税务居民,同样需要按规则申报全球收入。
二、哪些海外资产必须申报
需要申报的类型
- 境外银行存款:活期、储蓄与定期存款均包含在内。
- 非居民公司的股份:这一点容易被忽略——即使股票放在加拿大的券商账户里,只要发行公司属于非居民,也需要申报。
- 用于投资或出租的境外房产:产生租金收入的住宅或商业物业。
- 非居民欠你的款项:例如借给境外亲友或企业的借款、境外债券。
- 境外信托中的权益:包含部分境外养老金安排。
- 在注册计划之外持有的境外基金与交易所交易基金。
- 存放在境外的贵金属与实物金条。
- 具备现金价值的境外保单。
不需要申报的类型
- 注册账户内的资产:注册退休储蓄计划(RRSP)、免税储蓄账户(TFSA)、注册教育储蓄计划(RESP)、注册退休收入基金(RRIF)、首次购房储蓄账户(FHSA)与注册养老金计划内的境外资产,均不在申报范围内。
- 个人使用性质的物业:你和家人主要自住的境外住宅、纯自用的度假屋,通常属于个人使用财产,不需要申报。
- 专门用于经营活动的不动产与设备。
- 境外关联公司的股份:这类走另一张表格,不进 T1135。
- 个人物品:汽车、珠宝、艺术品、家具等自用物品。
边界上有一个灰色地带值得留意:一套既自住又出租的境外房产,是否属于「主要自用」是事实判断。一年自住两个月、出租十个月的,难以认定为主要自用,通常需要申报;每年暑期自住、从不对外出租的,属于个人使用财产。若曾以低于市场价的方式偶尔租给亲属,建议把安排留痕,以便说明性质。
三、门槛看成本,不看市值
这是最容易算错的一处。10 万加元的门槛以「成本额」衡量,不是当前市值。两个例子可以说明差别。
- 当年以 5 万加元买入的境外股票,如今市值涨到 15 万加元 —— 成本仍是 5 万加元,不会因此触发申报。
- 当年以 30 万加元买入的境外股票,如今市值跌到 8 万加元 —— 成本是 30 万加元,必须申报。
还有两个细节。
- 看「任何时点」:如果年初境外账户里有一笔资金,年中已全部转入加拿大、年末余额为零,该年度仍然需要申报。
- 没有收入也要报:T1135 是信息披露表,问的是「持有什么」,不是「赚了多少」。零收入或亏损同样需要提交。
四、身份确立当天的资产要按市价重估
加拿大税法规定,成为税务居民时,你名下的非加拿大财产被视为按「入境当日的公允市价」重新取得。这条规则对后续计算资本利得影响很大。
举例来说:多年前以 3 万加元成本购入的境外公司股份,在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当天市值为 11.5 万加元,那么在加拿大的税务成本基础就是 11.5 万加元,而不是最初的 3 万加元。这个数字超过 10 万加元,从第二个税务年度起会触发申报义务(前提是仍继续持有)。
汇率处理也有讲究。
- 确立身份当天已持有的资产:按入境当日的汇率换算。
- 入境后新购入的资产:按交易日汇率换算。
- 年末余额:按年末汇率换算。
- 经常性收入:在税局允许的情况下可用年度平均汇率。
建议把每一次使用的汇率与对应日期记在档案里。审核时,汇率来源与取值日期往往是需要说明的环节,事先留痕比事后补证容易得多。
五、简化申报与详细申报怎么选
T1135 有两种填报方式,分界线是成本总额。
- Part A 简化申报:当年任何时点的成本总额在 10 万加元至 25 万加元之间时适用。只需勾选所持资产的类别、填写成本额居前的国家代码、以及当年收入与处置损益的合计。
- Part B 详细申报:当年任一时点成本总额达到或超过 25 万加元时必须使用。需逐项填写公司或机构名称、国家代码、年内最高成本额、年末成本额、当年收入与处置损益。
简化申报的填报负担不大,记录齐备的情况下几分钟即可完成。详细申报的义务较重,核心难点在于需要追踪每项资产在该年度内的「最高成本额」。
有一类资产在填报上比较特殊:存放在加拿大注册券商或信托机构处的境外资产,可按国家汇总成一行填写,并使用市值。也就是说,通过本地券商持有的境外股票,可以合并处理;而放在境外券商处的持仓则需要按成本价逐项填报。这一差异会明显影响填报工作量,是开户安排时可以提前考虑的因素。
六、时间表与截止日期
- 2 月末:雇主与金融机构发放 T4、T5 等申报凭证。
- 3 月初:注册退休储蓄计划的供款截止日,用于抵扣上一税务年度收入。
- 3 月末:信托类凭证 T3 与 T5013 的发放期限。
- 4 月 30 日: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T1 与 T1135 的申报截止日,欠税也应在此日期前缴清。
- 6 月 15 日:自雇人士的申报截止日,但欠税余额仍须在 4 月 30 日前缴纳。
需要强调的是,T1135 的申报日期与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完全同步,不能延后。漏报或延迟申报的罚款为每天 25 加元,单份表格每年最低 100 加元、上限 2,500 加元。若属于明知而不申报或重大疏忽,罚款升为每月 500 加元、最长 24 个月;在税局正式要求后仍不配合的,每月 1,000 加元、最长 24 个月,超过 24 个月后还可能按财产成本加计 5%。更需要注意的是一个不那么显眼的后果:未申报或漏项申报,会把该税务年度的正常重新评税期延长三年,也就是说本来会关闭的年度,会继续保留在可追溯范围内,且涉及的不只是海外资产本身。
七、几个常见误区
- 误区一:资产放在加拿大券商账户里就不用报。判断标准是发行机构是否属于非居民,不是账户开在哪里。通过本地券商持有的境外股票,通常仍需申报。
- 误区二:注册账户里的境外资产也要报。注册退休储蓄计划、免税储蓄账户、注册教育储蓄计划内的境外资产不在申报范围内。
- 误区三:把当年的买入价当成成本。成为税务居民时已持有的资产,成本基础按入境当天市价重估。
- 误区四:市值跌了就不用报。门槛看的是成本额,跌得再多也不改变申报义务。
- 误区五:当年没收入就不用填表。T1135 是持有信息的披露,与有无收益无关。
八、申报前要备齐的材料
- 身份与日期文件:永久居民确认文件、入境记录、确立税务居民身份的日期说明。
- 账户清单:境外银行账户明细,含账户余额与年度内最高余额。
- 持仓记录:境外券商账户对账单,含成本额、年末市值与当年交易明细。
- 房产文件:境外房产的持有证明、租赁合同与租金收入记录(如适用)。
- 借款与债权文件:借给非居民的款项凭证。
- 汇率记录:各笔金额所使用的汇率与对应日期。
- 凭证与收益单:本地雇主与金融机构发放的申报凭证、投资收益汇总。
- 往年申报副本:用于核对成本基础的一致性与连续持有情况。
把这些材料按年度归档,并在每次申报后更新一次,可以显著降低后续年度的准备成本。若过往年度存在未申报情形,建议在专业税务人员协助下评估更正方式,而不是简单地在当年补报。
常见问题 FAQ
问:登陆当年要报 T1135 吗?
答: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的那一个税务年度可以免于申报,从第二个税务年度开始计算。但当年的全球收入仍需在所得税申报表中申报。
问:门槛到底看成本还是市值?
答:看成本额。在税务年度内的任何时点,所有特定海外资产成本合计超过 10 万加元即触发申报义务,与市值涨跌无关。
问:境外的自住房要申报吗?
答:主要用于自住的境外房产属于个人使用财产,通常不需要申报。一旦转为出租以获取收益,就会成为特定海外资产,计入门槛。
问:钱年中已全部转回加拿大,还要报吗?
答:要。判断标准是「年度内任何时点」是否达到门槛,年末余额为零不影响申报义务。
问:漏报了会有什么后果?
答:罚款按每天 25 加元计算,单表每年上限 2,500 加元;情节严重的罚款更高。另一个影响是税局对该年度全部事项的重新评税期会被延长三年。
问:通过加拿大券商买的境外股票怎么填?
答:这类资产在详细申报中可按国家汇总成一行,并填写市值;若持仓放在境外券商,则需按成本价逐项填报。两者的填报工作量差别明显。
数据来源:IRCC官网及canada.ca官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