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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大西洋移民项目新规:就业情况变动须90天内补件,逾期强制拒签

2026-09-21 372次阅读

加拿大大西洋移民项目新规:就业情况变动须90天内补件,逾期强制拒签

加拿大移民、难民及公民部在7月23日更新的大西洋移民项目(AIP)操作指引中,引入一项带硬性时限的处理规则:当申请人的就业情况在永久居留申请审理期间发生变动时,官员将发出程序公平信(PFL),明确列出所需材料并给出90天期限;若期限届满仍未收到材料,拒签将成为指令性结果。指引名为"大西洋移民项目(AIP):其他情形",自发布之日生效。

这一变化替换了此前"无限期搁置"的做法。在旧框架下,就业情况变动的AIP申请通常会被搁置,等待申请人补齐材料,没有任何时限约束。新规则把开放式等待改为固定时钟,把补件责任明确压到申请人一侧。同时,所需材料清单也从原先较为笼统的表述,改为按三种具体情形分别列明。

第一种情形是雇主易主。旧指引完全没有涉及这种情况:如果申请人的雇主在其永久居留申请排队期间被出售或发生所有权变更,应当如何处置,此前缺乏明确规则。新规要求,出具背书的省份须重新评估该雇主以及原有背书,判断企业是否保留AIP指定资格、申请人是否仍获得省级支持。若省份确认继续支持,官员在申请人于90天内提交相应文件后继续审理:雇主失去指定资格时提交省级继续支持函,雇主保留资格时提交更新的背书与雇佣offer。若省份撤回支持,审案官员必须拒签。

第二种情形是在同一雇主内部换岗。当雇主变更申请人的薪酬、职责或工作条件,或者岗位转入不同的NOC/TEER类别时,申请人须在90天内通过移民部在线网页表单提交两份文件:反映新岗位信息的更新版省级背书证明,以及更新版雇佣offer(IMM 0157)。值得注意的是,若变化仅涉及职务名称、职责并无实质调整,官员可个案裁量是否确有必要重发背书证明。这与旧指引的做法不同——旧口径下任何晋升都会触发一整套材料要求,包括新offer、修订背书证明与省级支持函。

第三种情形是转到另一家指定雇主。此类申请人的材料要求同样是更新版省级背书证明与新的雇佣offer(IMM 0157),并适用同一90天期限。对比旧版指引可以发现一处明显新增:在"换雇主"这一情形下,旧版从未明确要求提交IMM 0157,这项要求在本次更新中才被写入。

了解AIP的运作方式有助于判断这些规则的现实影响。该项目面向在加拿大四个大西洋省份——新不伦瑞克、纽芬兰与拉布拉多、新斯科舍以及爱德华王子岛——定居的外籍人士,属于雇主驱动型永久居留通道。申请人须获得已获省级指定资格、且offer已获省级背书的雇主提供的全职工作,同时满足工作经验、学历、语言能力与安家资金等标准;获得省级背书后,再直接向联邦政府递交永久居留申请。

AIP申请的审理时间自今年6月以来一直维持在26个月。审理周期长,意味着申请人在等待期间发生工作变动的概率不低;而与其他多个永久居留通道不同,AIP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过渡性开放工签(BOWP)的资格,若工作许可在决定作出前到期,本地合法工作身份的衔接会较为被动。因此,对已递交申请的人来说,及时向移民部报备就业变动、并在90天窗口内完成材料提交,不只是流程义务,也直接影响身份衔接的确定性。

本文引用于:加拿大移民、难民及公民部(IR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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