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工签雇用真实性审查升级:IRCC 9 月 17 日更新四类评估标准。
加拿大移民、难民及公民部(IRCC)于 2026 年 9 月 17 日大幅更新了雇主担保类工签中"雇用机会真实性"(genuineness of the offer of employment)的审查指引。新规则明确了官员在审批雇主指定工签(employer-specific work permit)时,必须从四个维度检验雇主的职位是否真实,只要任何一项不达标,申请即须拒签。这一变化同时适用于国际流动计划(IMP)与临时外国工人计划(TFWP),意味着即便申请人手握正式工作邀请,也可能因雇主无法自证而被挡在门外。
过去,许多申请人误以为拿到雇主录用、甚至取得 ESDC 签发的正面劳工市场影响评估(LMIA),工签就已十拿九稳。但新指引重申,正面 LMIA 并不免除 IRCC 对真实性的独立审查义务;官员仍需自行确认雇用机会符合规定,LMIA 不是"免死金牌"。对于 IMP 下的免 LMIA 类别,雇主需先通过雇主门户(Employer Portal)向 IRCC 提交雇用信息,工签申请与之关联审查;对于 TFWP,申请人则需随申请一并提交雇佣合同与正面 LMIA。
官员审视的四个因素
新规将真实性拆解为四项必须全部满足的要素。第一,雇主须"实际从事"相关业务,即公司真实经营、提供商品或服务,并在加拿大有实际经营地址——居家办公本身不违规,但空壳公司、仅为引进外劳而设的名义实体会被否决。第二,职位须符合雇主合理的用工需求,例如一家十人小公司一年内第六次招聘主管,或餐饮连锁聘请全职商业分析师,都可能被认为不合常理。
第三,雇主须有能力在工签有效期内实际履行薪酬、工时、福利与劳动条件。官员可要求查看 T4 薪资汇总、T2 公司税表、T2125 财务报表或工伤保险清关信;若一家新设外卖公司去年仅申报一万元利润、却开出四万五千加元年薪,就很可能被认定无力支付。第四,雇主或为其招聘的招聘中介须遵守联邦及各省区的就业与招聘法规,过往或当前的违法记录都会被纳入考量。
程序公正与雇主举证责任
当官员对某份雇用机会存疑时,新规引入了一套程序公正(procedural fairness)机制。若官员拟依赖申请人本不应知晓的外部信息——例如对雇主的独立检索结果——必须在做出"不真实"认定前,向申请人发出程序公正信,列明疑虑与所依据的信息,并给予回应机会。通常情况下,雇主应在 15 天内直接向 IRCC 补充证据,或按适用的办公标准时限回应。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外籍劳工)本人提供的关于雇主的陈述,不会被视作"雇主提供的信息",因此无法替代雇主自证;但若雇主在门户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与申请人提交内容相互矛盾,雇主可能成为合规检查对象。新规也明确,对于在口岸(POE)申请的雇主指定工签,即便签证处已出具意见,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仍须自行完成真实性审查,若发现新的疑虑可进一步索证甚至拒签。
对申请人与小企业的启示
对申请人而言,最大的风险在于"雇主不靠谱、自己背锅"。由于四项因素任一不达标即整体拒签,选对雇主比拿到一纸录用更重要。建议申请前要求雇主确认其经营资质、 payroll 记录与招聘合法性,并尽量确保职位、薪资、工时、地点在录用信、合同、LMIA 或门户记录之间保持一致。对经营未满一年、在线痕迹稀少或曾出现在不合规雇主名单上的企业,官员会格外严格审视。
对中小雇主和初创企业而言,新规抬高了举证门槛:需要用 T4、税表、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材料证明"真实经营"与"付薪能力"。这虽然增加了行政负担,却也压缩了借虚假职位引进外劳的空间,从长远看有利于保护合规雇主与外籍劳工双方的利益。IRCC 强调,本次更新只是既有雇主指定工签规则的审理指引修订,并非新设移民项目,也不保证任何申请必然获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