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
1,560 小时,这个数字来自每月 30 小时乘以 52 周,对应加拿大经验类(CEC)要求的"一年全职技术工作经验"(IRCC,现行快速通道最低要求)。它可以在最近三年内累计,全职、兼职、多份工作拼凑都行,但有两条不能踩:超出每周 30 小时的部分不计入,自雇与在读期间的打工也不算。2026 年 CEC 单独抽选的分数线在 507~511 分区间(IRCC 各轮公告),意味着小时数只是入场券,够不够用还要看分数。
1,560 小时究竟是怎么算出来的?
IRCC 的基准是每周 30 小时、连续 52 周,30 乘以 52 正好 1,560。这个数字对应的是"一年全职",而不是"日历上满 12 个月"。
之所以按小时而不是按月,是为了照顾兼职与多份工作的人。一个人每周做 15 小时、连续做 24 个月,累计同样达到 1,560 小时,同样满足要求。
要注意它保护的是"累计时长",不保护"密度"。同样 1,560 小时,两年兼职与一年全职在系统里等效,但在实际审理与雇主信核对时,兼职记录需要更完整的工资单支撑。
兼职和全职可以相加吗?
可以。IRCC 允许把多份工作的时长累计,前提是每一份都属于同一时段内的技术类职业(TEER 0、1、2、3),并且有相应的工资记录与雇佣证明。
举个例子:白天在物流公司做调度(TEER 2)每周 25 小时,晚上在会计事务所做助理每周 10 小时,合计 35 小时,但每周只有 30 小时计入,多出的 5 小时不算。这就是最容易出错的地方——很多人按"实际干了多少小时"记账,系统按"每周最多 30 小时"记账。做满两年却只被认定 1,560 小时以内,往往就是这里算错了。
哪些工作经历不会被计入?
三类明确排除:自雇、在读期间的校外打工、以及课程要求的实习。这三类即便有工资、有报税记录,也不进入 CEC 的年限计算。
自雇的判断不看注册形式,看实质——是否自己控制工作内容、是否向多个客户开票、是否自行承担盈亏。以独立承包人身份长期只服务一家公司,容易被认定为实质雇员,反而需要额外解释。
在读期间打工被排除的原因是身份属性:持学习许可的校外工作授权不属于"技术工作经验"。毕业后拿到毕业后工签,从那时起的工作才开始计时。
语言成绩要到什么水平?
按职业层级分两档:TEER 0 与 1 需要四项均达加拿大语言基准 CLB 7;TEER 2 与 3 需要四项均达 CLB 5(IRCC 现行要求)。四项指听、说、读、写,不能平均。成绩有效期两年,从考试日算。递交永久居民申请时必须在有效期内,审理期间过期一般不影响,但如果被要求补料时已过期,会收到重新考试的请求。
语言分数同时影响 CRS。同样是 CLB 7,雅思从 6.0 提到 6.5 可能带来二三十分差距;在 507 分这条线上,这个差距往往决定有没有邀请。
工作期间人不在加拿大,还算数吗?
不算。CEC 要求的是"在加拿大境内获得的"技术工作经验,远程为加拿大雇主工作但人在境外的时间,不进入这条通道的计算。
短期出差、培训、休假不影响,判断标准是主要工作地点是否在加拿大。如果一年里有三个月在境外远程办公,这三个月通常不被计入。
在境外积累的技术经验可以用于联邦技术工人计划,那是另一条通道,评分逻辑与 CEC 完全不同,不要把两者混着算。
小时数够了,但分数不到邀请线怎么办?
三条现实路径。一是提语言,CLB 7 到 CLB 9 在 CRS 里是大幅跃升,成本最低;二是拿省提名,省提名加 600 分,基本等于锁定邀请;三是争取合格的高技术职业聘用通知书,2026 年 11 月 3 日起按工资倍数加 50 至 100 分(IRCC,2026-10-16)。省提名这条路要注意时间成本。省提名阶段本身需要几个月,拿到提名后再走联邦阶段,整体比纯 CEC 慢,但确定性高得多。
如果年龄接近 30 岁,还要考虑年龄分的下滑节奏。30 岁之后每长一岁,CRS 都会往下走,同样条件下早递交比晚递交有利。
换工作、断档、工时不足会怎么处理?
换工作不断档,时长照常累计,只要两段都属于技术类职业。中间休假两三周,按实际工时算,不影响整体。
如果某段经历每周只有 20 小时,按 20 小时计,不按 30 小时计。想凑够 1,560 小时,要么拉长时间,要么补一份兼职。
断档超过半年且期间没有工作记录的,这一段不计入任何时长。系统按雇佣起止日期核对,工资单与报税记录要能对上。
最常见的三个误区是什么?
误区一:按实际工时算,不加 30 小时封顶。很多人在两份兼职上每周干 45 小时,以为半年就够 1,560,实际系统按每周 30 小时计,需要更长时间。
误区二:把在读期间的打工算进去。持学习许可的校外工作不计入 CEC 年限,这段经历写进去反而会引发对工作授权合法性的追问。
误区三:认为小时数够了就一定被邀请。2026 年 CEC 抽选分数线在 507~511 分,1,560 小时只解决资格问题,不解决排名问题。这三个误区的共同后果是误判时间表,把递交节点往后拖。
同一份工作升职、职业代码变了,怎么记?
按阶段拆开记。升职前的时段用原职业代码,升职后的时段用新代码,两段分别满足技术类层级即可累计,中间不需要重新计算。
需要留意的是低层级时段。如果前半年是 TEER 4 的岗位、后半年升到 TEER 2,只有后半年这 6 个月进入计算,前半年不计。常见的误判是把整段经历都当成技术类报上去,结果被要求解释职责差异。
雇主信最好分两封,或者在一封信里分阶段写清职责与工时。一封笼统写「担任多个职位」的信,在审核时说服力很弱。
提交前必须自己核的三项
一是把每段经历的起止日、每周工时、职业代码列成表,用 30 小时封顶的规则重新算一遍总时长,确认不低于 1,560。
二是核对雇主信是否写清职责、工时、时薪与雇佣期限,缺项会被要求补件。三是确认语言成绩在有效期内,且四项都达到对应层级的门槛。
这三项做完再递交,比递交后反复补料快得多。补料一次通常多等数周到数月,而抽选轮次不会等人。
本文引用于:IRCC官网及canada.ca官方信息
